韩对华浮法玻璃反倾销终裁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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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华浮法玻璃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8月29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下属的贸易委员会表示,将把对中国产浮法玻璃征收的15.22%~36.01%反倾销税期限再延长三年。
韩国金刚高丽化工(KCC)集团和韩国玻璃工业公司认为针对中国平板玻璃的反倾销税征收期限到期后,韩国相关产业或将受到打击,因此于2013年11月向贸易委员会提出了延长征收反倾销税期限的要求。
韩国贸易委员会表示,此次延长反倾销税征收期限的措施有利于因廉价出口产品而遭遇困境的国内平板玻璃产业提升竞争力和改善生产效益。以2012年为准,韩国浮法玻璃的市场规模为88万吨(约为人民币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