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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出节能减排11项举措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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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展改革委提出的11项举措包括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施重点工程、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完善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推行节能减排市朝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管理监督、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经国务院同意,上述11项举措已经明确由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发展改革委表示,各地区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兑现奖惩措施;节能减排进度滞后、存在“前松后紧”趋势的地区,要重新调整今后3年的年度目标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

  

根据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的通知,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将负责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发展改革委要求结合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重点,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公告企业名单,加强监督检查,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生产线)力争今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12月底前彻底拆除,不得转移。

  

为此,我国今年要淘汰落后产能火电200万千瓦以上、炼铁263万吨、炼钢781万吨、水泥7345万吨、电解铝27.3万吨、煤炭4500万吨、焦炭1405万吨。

  

同时,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污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标准,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研究制定排污权交易价格管理规定。适当调整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制度。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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