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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三年来共淘汰落后产能超出国家要求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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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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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山东省共有1122户企业淘汰了落后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数量是国家任务的3倍。其中累计淘汰水泥产能7841.5万吨,是国家计划的156%;淘汰炼铁产能1292.56万吨,是国家计划的119%;淘汰炼钢产能214.3万吨,是国家计划的179%;淘汰焦炭产能378.9万吨,是国家计划的185%。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述禹说,现在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主要是按设施公称容积考虑,即“上大压小”。“但生产一般钢和特种钢应该区别对待,特种钢规模必然比一般钢小,可附加值却大。建议国家从安全、能耗、环保等指标要求方面综合考虑,科学界定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认为,淘汰落后产能可以多用市场的手段,不要全靠行政手段。“政府如果想在任何行业都扮演慈父角色,什么事情都干不成。”

  

“现实中经常存在排污费征收不到位的情况,企业违法成本太低了。”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车纯滨说,应该让那些潜在的成本显性化,加大法规和经济手段制约力度。建议严格控制新增的同时,对于已经存在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通过加收环境税等手段,倒逼其进行结构调整。

  

“从整体看是产能过剩,具体到每个省可能情况并不一样。中国太大了,资源分布和市场很多是脱节的,市场需要的地方没有资源,资源过剩的地方没有市场;宏观看过剩,微观看还是有市场。”李毅中建议山东分析一下产能过剩的现状,到底哪些行业存在产能过剩,各个行业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危害多大,未来走势如何,提出区别的化解之策。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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