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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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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近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此次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1月份。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勘查开采矿点,要依法及时处理,该查处的要依法查处到位,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整改的一律整改;同时,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做好矿区的整治,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证照不齐全的矿山企业,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行为,限期停产整改。
 
广西国土资源厅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关停并转、整合重组、环境清理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停产整改的矿山企业,该厅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现场监管,确保停产到位。对停产整改期间擅自采矿的,下达停产整顿决定的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严肃查处。
 
  此外,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应加强与当地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安监、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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