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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提出矿产资源法修改草案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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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考虑到矿产资源法修改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环资委建议由国务院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全面系统研究总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问题,提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矿产资源开发科学规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提出矿产资源法修改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韦江宏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议案提出,结合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实际情况,兼顾国际资源市场竞争现状,改善管理,充实内容,在矿产资源法的基础上,形成一部新的矿业基本法。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矿产资源法修改列入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国务院起草。负责修订草案起草工作的国土资源部自2003年起开始着手修改工作,已历时十年多。在现已形成的利益格局下,矿产资源法修改面临很大困难,在一些主要制度和程序安排方面,各方意见都有分歧,难以协调,因而矿产资源法目前处于既不能严格执行又无法及时修改的尴尬境地。
 
据介绍,矿产资源法修改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研究项目,由国务院提交审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矿产资源是国家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矿产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超越现有利益格局,以国家、全球视角重新审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存在的问题,设计、修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措施。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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