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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部署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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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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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部署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统计工。近日,山东省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固体矿产资源有关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储量快报统计和储量统计数据库、登记数据库的填报工作。本年度未开采动用资源储量的要有未开采说明并加盖采矿权人公章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章。快报统计表和矿山基础表等资料要于2014年1月底前报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
 
《通知》要求,各采矿权人要以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为基本填报单元,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表,并提交相关数据资料,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逐一审查采矿权人填报的各种数据,要特别关注新增的统计指标,严格审核主要指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可靠性。特别是金矿、煤炭、铁矿和水泥用灰岩等矿的统计数据,要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统计部门进行核对,以保持各部门间统计数据的一致性。
 
  《通知》强调,各市要高度重视2013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工作,明确专人,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统计上报,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矿山储量年报和矿泉水情况统计表要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山东省厅资源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数据报盘、统计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要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山东省厅矿管处。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DY】
【关键词:矿产资源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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