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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今年全国将减负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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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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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和行业,铁路运输和邮电通讯等行业也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测算,今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主任、首席经济学家祝宝良表示:“中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稳增长和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他认为,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也可以让国家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营改增”机制。

  

中国的“营改增”试点诞生于2012年1月,上海成为第一个试点城市。6个月后,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要求,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厦门和深圳10个省市。经过半年左右的试验,各试点地区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尝到了“营改增”的甜头。

  

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据测算,此次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营改增”是税收制度本身完善之需。此外,“营改增”改革在当下这一时点得以推进,短期而言会对稳增长、扭转宏观经济下行产生周期性效应,长期则能降低企业税负,利好中国经济结构调整。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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