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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已报国务院审批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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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预计2012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为36.2亿吨标煤,比2011年增长4%,是2002年以来仅第二个增速较低的年份,仅次于能源消费增速最低的2008年。”一位地方能源局官员说。
  上述这位地方能源局官员介绍,从行业来看,2012年预计煤炭消费量约为24亿吨标煤,比上年增长1%;石油表观消费量为4.8亿吨,增长2.7%,增速回落近2个百分点,成品油表观消费量约为2.72亿吨,增长2.5%,增速回落2.6个百分点。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分析说,这主要受世界经济低迷,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能源消费增速趋缓。
  而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增速是10年次低,低最低的于2008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是2007年能源消耗数为28.1亿吨标煤,而2008年为29.1亿吨标煤,增速只有3.5%。
  “不过,随着经济增速的回升,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会加快,国家确定的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恐难实现,因此应能在节能上多下功夫,”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高级顾问杨富强对本报介绍,否则会造成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提高,增加能源安全风险。
  “从2012年的能源消费数据来看,十二五期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难度依然很大。”前述地方能源局官员分析。
  杨富强指出,可以通过进一步加大节能力度,来缓解能源消费增长点压力,因为我国节能空间的潜力依然很大。
  对此,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
  会议通过发改委提出的预期目标: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15万亿千瓦时左右。
  上述预期目标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再压缩形成。据本报记者了解,此前设定的目标是到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41亿吨标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4万亿千瓦时。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十二五”及今后的能源新政。从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十八大报告提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标煤总量控制决心不断加大。
  有能源局官员测算,国民经济按照“十五”和“十一五”年均7.5%左右的发展速度,2020年GDP可以实现翻番,届时能源消费将超过55亿吨标煤。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地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负总责。
  接近能源局人士透露,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已经报请国务院审批,方案提出总量控制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分解落实机制。能源局将适时召开全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会议。
  会议还专门提出通过市场手段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其中包括,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价定价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和煤电价格关系,完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税收调节,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
  此前,根据国务院1月23日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为40亿吨标煤。林伯强分析,这意味着后三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空间只有3.8亿吨标煤,这一空间很容易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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